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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全面开展春季禁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纲要》和《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天然水域禁渔工作的通告》,从31630止,我市辖区内所有天然水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其中龙潭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全年禁渔。禁渔期间,禁止在禁渔期进行捕捞作业、放养水禽和采砂取石等行为,禁止排放、倾倒超过渔业水质标准的废水、废渣;禁止销售、收购禁渔期和禁渔区渔获物

今天,春季禁渔第一天,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深入到我市境内天然水域、重点乡镇的农贸市场、涉鱼餐馆进行了一次宣传检查,全面落实禁渔任务。

        一是开展宣传走访。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能才伟同志带领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深入到乡镇通过宣传车广播宣传、走访渔民、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禁渔通告、召开渔民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春季禁渔的重要性、必要性,禁渔期限等。此次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禁渔通告100余份,走访渔民群众30余户,通过大力宣传,赢得了群众对禁渔工作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二是媒体助力引导。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积极联手市电视台,向社会各界公开2018年禁渔工作各项规定和管理举措,大力宣传禁渔期间禁渔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QQ平台,加大普法教育,让群众知法守法,大力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

        三是严查非法捕捞。在禁渔期间,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将全范围、全时段进行监督管理,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一经发现,渔政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了2起违规捕捞行为,执法人员按规定收缴了违规捕捞渔具。